文档介绍: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
传得病、性病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目标。
预防、控制传得病的发生和流行,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
传得病、性病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目标。
预防、控制传得病的发生和流行,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特拟订传得病报告制度:
一、确诊法定传得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
、急性出
血性结膜炎等, 需分别采用性病、 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
依据要求仔细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得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
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立或否认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用填
写疑似传报卡, 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立或否认诊疗,
肝炎要填写甲型、 乙型、丙型、
丁型或戊型。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改正报告时,
在改正病名栏内填写改正病名,
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
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灰髓炎,出血热等传染
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病员户口所在区,
县卫生防疫站电话报告后, 再填写传报卡
立刻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得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
得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
检测 HBSAg的,应在传得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
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认后应在一个
月内改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生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
炎发生后还没有康复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点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响等诊疗依照。
七、凡外院诊疗的传得病, 在我院就诊时以为依照不足可作疑似诊疗,
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
院诊治状况,在病史封面诊疗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得病所开的大便培育,积淀孵化血培育,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一定要写
明病员家庭地址, 防备错报。 发病地址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址,
发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