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探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可编辑).doc 6046.docx

格式:docx   大小:8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探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可编辑).doc 6046.docx

上传人:小熙 2022/1/18 文件大小: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探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可编辑).doc 6046.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探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可编辑 )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20
世纪以前,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实行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实行 “最好的政府和最少的管理 ”。行政权严格限制
《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探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可编辑 )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20
世纪以前,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实行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实行 “最好的政府和最少的管理 ”。行政权严格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诉讼的目的是防止司法机关干预行政权。 因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实际上解决了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时的分工和权限问题。
在 21 世纪,尤其是二战后,凯恩斯主义取代了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 行政权力日益扩大, “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 ”的信条让位于 “最好的政府,最多的服务 ”。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干预成为历史。
因此,通过司法程序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行政诉讼制度成为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犯的最重要途径。
一、本案范围的总体界定《行政诉讼法》第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个、排除不可诉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 1 条规定 :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
吴本良论当代中国的政治合法性及其解决途径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从我国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