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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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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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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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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简介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效劳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和密码登录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效劳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和密码直接访问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效劳厅的人员。
根本操作说明
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效劳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局部,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翻开或关闭。
如图是辅助区域翻开页面
图2- 2
如图是辅助区域关闭页面
图2- 3
在操作人员填写过程中对于必填工程,系统会有红色方框相应提示,如以下图。
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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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报过程中,如纳税人有多条登记信息,那么在申报前需要进展纳税人登记信息选择。
图2- 5
在保存信息或是提交申报数据时,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数据不符合要求,系统会弹出提示语,点击问题列表可直接跳转至对应的数据单元格,如以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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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申报概述
业务概述
在中华人民国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契税税率为3%—5%。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效劳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契税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展征收缴款。
操作人员
契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效劳厅身份验证用户〕。
前置条件
序号
描述
1
纳税人应已进展契税税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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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纳税人应处于 “正常〞状态。
3
纳税人已进展相关税源工程登记
4
纳税人存在土地或是房产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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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图
操作说明
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网报系统】—【申报征收】—【契税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操作人员确认申报初始化信息,纳税人需下拉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下拉选项来源于核心征管系统,转让方信息中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图3- 1
税款所属时期,“税费所属时期起〞 、“税费所属时期止〞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
业务条件中,“转让方登记类型〞、“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由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下拉选择。
转让方信息中,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由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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