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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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禁在机械驱动的情况下使用。
4〕 有霉烂、腐蚀、损伤者不得用于起重作业;有断股者严禁使用。
20、吊钩
1〕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那么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前方可使用。
2〕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
3〕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进展焊补。
4〕吊钩的检验应按GB/T6067或GB5144的有关规定执行。
5〕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21、滑车及滑车组
1〕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负荷使用。如无铭牌,应经计算及试验合格前方可使用。
2〕滑车及滑车组使用前应进展检验和检查。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尺寸的20%,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以上,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以及有裂纹、轮沿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应予以报废。
3〕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用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封口保险措施。
4〕使用开门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5〕滑车组使用中两滑车滑轮中心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5的要求。
表5 滑车组两滑车滑轮中心最小允许距离
滑车起重量〔t〕
滑轮中心最小允许距离mm
滑车起重量〔t〕
滑轮中心最小允许距离mm
1
700
10~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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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5
900
32~50
1200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
GB 5972-1986
国家标准局1986-04-03批准 1986-12-01实施
1 引言
1.1 起重机械中的钢丝绳应视为一种易损件。当检验说明其强度已降低到继续使用有危险时即应报废。
1.2 钢丝绳的工作寿命是随起重机械的特性和工作条件以及用途而变化的。但凡要求钢丝绳寿命长的地方,都是采用较大的平安系数和弯曲比〔卷筒或滑轮直径比钢丝绳直径〕。然而,在设计要求轻巧和紧凑的场合,如果许可较少的工作循环次数,那么,这些数值可以降低。设计选择应符合GB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
1.3 在所有情况下,要能在正确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平安地搬运货物,对钢线绳还应加强检验并作好记录,保证其信息返回,以便适时更换。
1.4 某些起重机械的作业条件使钢丝绳特别容易受到意外的损伤,因而在最初选用钢丝绳时就应考虑这一因素。在此情况下对钢丝绳的检验必须特别仔细,一旦发现钢丝绳的损坏到达了危险程度应立即更换。
1.5 在所有使用条件下,有关断丝、磨损、腐蚀和变形等的报废标准均可直接采用,本标准已考虑了这些不同的因素,其意图是给从事起重机械的维护和检验的主管人员作指导。
1.6 本标准适用于附录A〔补充件〕所列的各种起重机械用钢丝绳并规定其报废标准,其目的是使起重机械的钢丝绳在未报废之前搬运货物时留有足够的平安系数。不及时发现钢丝绳已到达报废标准是危险的。
1.7 本标准详述了进展检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根本导那么,并列举了为确保机械有效与平安使用应采用的钢丝绳报废标准。
2 钢丝绳
2.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如机械所需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应在切断的两端进展处理,以防切断处引起钢丝绳的松散。
2.2 安装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那么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起重机械上的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