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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付息对商业银行经营的负面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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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付息对商业银行经营的负面影响.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准备金付息对商业银行经营的负面影响
我国自八十年代中期实行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并对准备金存款付息,一直延续至今。据《2000中国金融年鉴》公布,,%(%%)计算,,。故此我们可以看到: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来源并非存贷款的利差收益,也非各项中间业务的收益,而是来自于中央银行对准备金的付息,或者说是来自于中央财政对“准备金税”的豁免,由此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离“商业化”的目标有多远。
一、准备金付息制度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一)对准备金付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偏重存款业务。我国的准备金付息制度是建立在“专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利率应高于专业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利率”的基础上,在这样的利率机制作用下,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上存中央银行就能获得无风险的边际收益,使商业银行自然产生了“只要有存款就会有利润”的经营思想,据此提出了“存款立行”、“存款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的共识,并确立了以追求存款规模为目标的经营主导思想。
(二)对准备金付息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缩小了货币乘数作用。由于存款准备金享有中央银行的付息,使商业银行将大量的超额准备金留滞在中央银行的帐户上生息。1999年末,工、农、中、%,%。如此高的准备金比例势必会弱化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缩小货币乘数作用。
(三)对准备金付息使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创新动能不足。在准备金付息机制的延续下,形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结构主要依赖于利息收入,中间业务的收入所占比例甚低,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创新动能不足。据了解,我国工、农、中、建四家均比例仅为8%,而美国银行为42%,%,德国银行为60%。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结构囿于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准备金付息制度也是其中的成因之一。
(四)准备金税的豁免和营业税的高税率扭曲了金融业的税制关系,与国际惯例不符。我国自去年起将银行业的营业税率8%逐年调低一个百分点,三年后将实行5%的税率。作为银行业,世界各国政府更重视其作为国民经济的“推进器”作用而不是纳税人。据摩根斯坦利亚洲有限公司对全球主要国家银行业缴纳营业税情况的调查资料显示:(1)在所调查的国家中,
大多数国家都不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2)即使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或类似税的国家,%-4%,大大低于我国5%的营业税率。
二、对取消准备金付息制度的改革设想
(一)必须降低法定准备金率。为了增强中央银行运用间接货币控制政策工具的手段,充分发挥以调整基础货币量来实现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就必须设法扩大货币乘数,而要扩大货币乘数,关键需要中央银行采取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和对准备金不付息的措施。只有降低法定准备金率,才能增加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只有取消对准备金的付息,才能引导商业银行降低超额准备金以求盈利。
(二)取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