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人教育学院宣传报道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对内、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地宣传学院改革和发展的成就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塑造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扩大学院的影响力,服务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宣传报道工作制度第二条宣传报道工作要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大力宣传我院各项事业发展、改革建设的成就、发挥舆论引导人、鼓舞人的作用。第三条院内各部(室)组织重大活动需要对外宣传报道的, 向院外新闻单位发送新闻稿件,由各分管领负责认真审阅把关。第四条学院成立宣传组织机构,由院党政综合办牵头具体负责宣传组织工作,各部室确定一名宣传通讯员,负责本部室相关稿件的采编工作;各支部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负责支部建设的相关报道;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三名学生通讯员,专题负责学生各类活动报道。各部(室)都要树立宣传意识,重视宣传报道工作,把本部门的重要信息、成功经验和做法等,及时撰写新闻稿件报送院党政综合办。第三章宣传报道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第五条考核 1 、各部(室)每个月应根据业务情况,报道部室工作 2篇以上,年采用稿件 20篇以上。 2 、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各部(室)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指标,完成量未达到应完成量 95% 的部室不予以评选先进部(室)。第六条奖励凡我院职工、学生正面宣传报道我院教育教学、培训、成教、学生工作、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院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信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和通讯报道文章、广播和电视播报或新闻照片(不包括论文等学术性文章),一经采用,学院给予其作者一定的奖励或表彰。第七条奖励标准 1、供稿人在市级政府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 100--200 元(视版面、字数而定); 2、供稿人在省级政府新闻媒发表宣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