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2).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2).doc

上传人:zxwziyou8 2022/1/19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2).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山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山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山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3219号
法定代表人:杨连玉 联系电话: 66582777 / 67215006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出卖人开发港基·滨河华庭(暂定名)小区,为满足小区业主(买受人)的需要,将其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壹处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购前已充分了解该机动车地下停车位的现状,购买后,买受人对所购买车位享有使用权。
二、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的车位位于滨河华庭地下停车场内,编号:。
三、该车位价格为元/个,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买受人一次付款: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付清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付清50%车位价款,剩余50%车位价款于 年月日前付清。
五、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 二 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六、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将具备使用条件的停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规划等行政部门对项目调整导致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