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收购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收购 公司股权,并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目标公司确实定
双方共同收购
股权收购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收购 公司股权,并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目标公司确实定
双方共同收购 公司股权,目前该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乙方已经拥有 %股权。
二、收购时间
自2007年11月开始,由双方共同出资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争取在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收购。
三、收购方式
前期资金由甲方全额筹集,并由乙方名义收购公司其它股权,用乙方名义持有收购的股份。并由甲方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股份的分配
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名称不变,由甲方持有51%的股权,乙方持有49%的股权,由甲方担任董事长,乙方担任总经理。在完成收购后10日内,由乙方负责召开董事会,完成公司股权变动的登记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
五、股权收购的约定
如不能完成全额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那么优先安排甲方持有公司51%的股份,如因此造成乙方持股比例少于原持有比例,由甲方按减少股权数额代表的资产数额支付现金给乙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每股价值为 元,〔如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确定股价;或按收购股权的平均价格计算。〕
六、资金使用的约定
甲方支付的收购资金不得用于目标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其它经营使用,乙方不得隐瞒股权收购的进展情况。乙方负责收购股权的价格谈判,但不得高于原注册时股权的两倍。〔1:2〕
个别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公司原有集资款约 万元不得使用甲方支付的收购资金归还,用公司的应收款归还。
七、收购的进展
乙方收购到其它股权后,应将股权收购协议 给甲方,并将原件存档,如果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中断收购并收回资金。
八、收购完成后的利益分配
收购完成后由双方共同制定现有资产的处置和土地开发方案。完成收购后甲方持有51%股权,乙方持有49%股权,公司的利润和土地开发利润由甲乙双方各享有50%,并记录于公司章程。如果存在其它股东使得乙方持股比例低于40%,那么增加乙方2%的利润分配。
九、股权的退出
股权收购完成并重新分配之后,不管后续是否自主开发,由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评估资产,并按股权比例计算后分割,而非注册资金分配。
十、权力的限制
收购完成后,甲方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后不得用增资或引入其它股东等方式稀释乙方的股权,并由双方共同管理财务,分派会计和出纳,股权比例的变化和财务人员的聘用和解聘必须由双方一致同意。如乙方不再担任总经理,甲方应当按第九条同意乙方退出。
十一、乙方的利益
鉴于乙方对完成股权收购对公司开展和盈利,甲方将乙方借用的收购资金赠与乙方,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