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我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doc

格式:doc   大小:18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我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doc

上传人:799474576 2022/1/21 文件大小:1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我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2 / 1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8]39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系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在业务关系建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等级划分工作。
请各法人金融机构将本机构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计划报人民银行备案。
  〔三《身份识别办法》中所称的"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二是未被客户披露,但实际控制着金融交易过程或最终享有相关经济利益的人员〔被代理人除外。对于这些人员,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机采取询问客户、要求客户提供证明材料、委托有关机构调查等合理手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四如果客户或者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属于外国现任的或者离任的履行重要公共职能的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高层政要,重要的政府、司法或者军事高级官员
.
4 / 10
,国有企业高管、政党要员等,或者这些人员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金融机构应按照《身份识别办法》中有关"外国政要"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履行勤勉尽职义务。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相关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时,金融机构必须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金融机构要进一步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
当自然人客户由他人代理存取现金时,金融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当单笔存〔或取款的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时,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同时核对存款人〔或取款人和户主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并登记存款人〔或取款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身份
  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考虑到通存通兑业务的实际情况,如果存款人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户主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且单笔存款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现金时,金融机构可参照《身份识别办法》第七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供一定金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对存款人开展相关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金融机构应进一步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
  〔六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全面准确把握反洗钱监管政策走向,拓展反洗钱监管视野,通过合理设置反洗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数据分析考核指标,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做好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及针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领域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
4 / 10
三、完善反洗钱资金监测工作,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实效
  〔一金融机构要通过流程控制,强化勤勉尽责义务。利用技术手段筛查出交易数据后,金融机构应根据需要进一步分析、审核和判断,提高所报告的可疑交易信息的有效性。
  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交易报告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时,应分析、审核和判断所筛查出的交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