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述遗嘱公证风险及防范研究[ 摘要] 遗嘱公证是公民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的安排,经过国家工程机关公证, 在死亡的同时立即生效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如今人们对遗嘱公证越来越重, 由于遗嘱内容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存在, 社会对遗嘱公证的质疑声越来越强烈, 也把遗嘱分配的主要矛盾指向了遗嘱公证。如何让人们正确的认识遗嘱公证, 并且对遗嘱公证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这是现代社会中所关注的问题。本文将针对遗嘱公证的风险及防范进行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 遗嘱公证;风险;防范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规定为遗嘱人证明其设立的遗嘱是真实、合法的, 这种行为是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行为。所谓遗嘱, 就是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本人财产和安排事物, 不受他人意志影响和干预。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 遗嘱往往会牵涉到多个利益方, 由于我国社会现在正处于信用缺失的阶段, 因此, 必须要善于鉴别真正能够胜任公证工作的公证员,从而减少法律风险。一、遗嘱公证面临的风险来源遗嘱公证中的风险往往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并且会带来一定的损失。引发遗嘱公证风险通常是由客观和主观两种因素。我们从实际出发, 通过以往的遗嘱公证风险进行具体的分析。 1 、客观风险客观风险的发生, 是不受公证员的公证工作而影响的, 是不受人的行为而控制的。客观风险的存在会给遗嘱的公证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下面我们就几方面进行阐述, 分析客观风险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首先, 科技发展之迅速, 更多的造假信息更是层出不穷。许多的公证申请人将遗嘱公证有关的相关资料和证明进行伪造, 这对遗嘱公证来说, 着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遗嘱公证不能做到可靠、有效,丧失了基本的真实性。其次,我国遗嘱公证的相关法案中存在着许多的漏洞, 对遗嘱公证的相关信息和内容规范不全面。导致公证申请人凭借着法律孔隙,对公证中作造成干扰。公证人员对此情况也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致使遗嘱公证不能顺利的进行, 甚至出现错误公证的现象。另外, 遗嘱公证中的相关条款存在一定的模糊程度, 这对遗嘱公证工作的开展很不利。常常会引起因公证条款的意见不同意, 法官和公证员之间发生矛盾和分歧, 造成遗嘱公证结果存在着较大的悬殊, 使遗嘱公证失去了客观公正的态度, 也容易使申请公证人对遗嘱公证产生异议和不信任的心理,导致遗嘱公证的公证职能的缺失。 2 、主观风险主观风险与客观风险不同, 受人主观的意识变化而变化, 是公证人员在进行遗嘱公证中存在一定的道德偏袒和公证误区, 从而导致公证工作出现失误。对此,我们将其分成了三点,下面将进行具体的介绍和讲解: 第一,由于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较低,在进行遗嘱公证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工作态度不端正, 三心二意, 在材料阅读时出现疏忽等现象。以及没有按照规定的遗嘱公证过程进行公证。这不仅对遗嘱公证的结果造成了错误,还会影响公证申请人对公证人员和公证相关工作的偏见。第二,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泄漏。我国相关规定中指出, 在进行遗嘱工程的过程中, 遗嘱材料不能从公证人员处进行遗嘱主要内容的泄漏, 因为这很有可能会造成遗嘱内容被动变更等情况, 对遗嘱的公证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了正常的遗嘱公证秩序,同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素。第三, 公证人员知法犯法, 故意与法律相关规定背道而驰, 对遗嘱的公证造成误导。这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道德偏袒。很多公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