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李国喜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2日
目录
概况
一、总则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
四、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对建设、勘察、设计和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附则
概况
文号:建质[2005]184号
颁布日期:2005年10月13日
一、总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定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以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一、总则
监督管理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
2、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
3、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
4、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的制度:共九项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3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4 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还可结合实际,建立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
2、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
3、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4、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
5、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
7、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8、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
9、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三、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 建立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情况。
3 建立和执行本导则2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情况。
4 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
5 建筑工程特大伤害未遂事故、事故防范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6 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情况。
7 其它有关事项。
三、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1 听取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 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3 查阅有关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执法案卷和有关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4 抽查有关企业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管理实效。
5 对下级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四、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2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 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