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适用范围:中职生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13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中职生源共计120名(具体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具体如下:
1、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数控技术专业各30名:面向应、往届机械类(简称机械类)中职毕业生招生;
2、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各30名:面向应、往届电子电工类(简称电子电工类)中职毕业生招生。
机械类毕业生限报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和数控技术专业,电子电工类毕业生限报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招生对象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
第六条  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科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科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自主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单考单招批次招生。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应、往届机械类、电子电工类中职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报名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不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后两天内(4月8日、9日报名的考生10日上午可查询报名结果)考生可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将报名费汇款至我校以下账号,汇款后请务必保留银行回单,现场确认时凭回单在准考证上盖章:
户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杭州农业银行浦沿支行
账号:045201040002231
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姓名和高考报名号)
第九条  报名方式: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具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5日8:00—4月9日22:00间登录我校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直至最后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并生成报名表方为考生信息成功留存),并将相关材料备齐按照要求装订后现场确认时交给我校。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第十条 志愿填报:考生登陆学校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 .)完成网上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机械类毕业生限报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和数控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