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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不拆之间海上皇宫案例分析论文.doc

上传人:xnzct26 2022/1/24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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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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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拆〞与"不拆〞之间
——"海上皇宫〞案例分析
**:00929064

:度不一的规则制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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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权对促进公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权在塑造社会构造,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许可,设立市场准入资格,规行业资格、资质,调整产业构造,有效构建起良好的市场和行业秩序;通过行政征收和行政给付,调控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再分配,有利搭建社会经济秩序并调整社会分层状况;通过监视检查,发现现象;通过行政处分,制裁行为人,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并预防其他破坏秩序行为的发生;通过行政强制,及时纠正违反秩序的行为,确保行政构建秩序的有效实现。总之,行政执法权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作用。
二、行政执法权的特征
1、执行性
行政执法权由于其概念,理所当然具有执行性这一特征。对于立法、行政及司法三种权力的性质,人们大致形成了比拟一致的认识。立法权是设定规则的权力,行政权是执行规则的权力,司法权是裁判规则的权力。与其他两种权力相区别,行政权的特征在于其执行性。正如凯尔森所言,立法就是法律的创造,如果讲到"行政〞我们就一定要问执行什么。除了说要执行的就是一般规、宪法以及立法权所创制的法律外,就没有别的什么答复。 参见【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1996年版,第284页。
但是,对于行政立法却争议不断。行政立法制度的产生和开展是近代以来国家职能发生巨变,新、旧观念剧烈碰撞的产物,但由于其传统的法制观念和分权思想不相吻合,更由于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缺憾,致使关于行政立法的理论争议始终未曾平息,行政立法的实际运用也犹如履薄冰。
2、公共性
国家权力从私有向公有转变过程,也是人类社会从集权社会向共有的转变过程,也是人类社会从集权社会向社会的变迁过程。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现代行政是公共行政。在宪政国家,行政权力源自于人权或称为人利,与立法、司法等其他国家权力共同属于权力畴。这是确立公共行政理念的认识根源和理论依据。行政执法权的公共性,又意味着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行政机关未必以达成公益而不是*种特殊私益为目的,其运作与公共秩序、公共利益相关联,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政策和公共效劳,维护公共秩序和实现公共利益是行政权力公共性和人权原则的真实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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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营利性与公共负担性
行政执法权的公共性意味着行政执法是非营利性的。政府是人民政府和国家公共机构,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实施法律规,提供公共物品,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增进人民平安、福利和幸福,政府及其部门不同于企业和公司,不能运用掌握的公共资源——公共权力追求利润和谋取利益。目前行政执行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通过执法来谋求部门甚至私人利益的现象,从而使行政机关蜕变为盈利性机构,丧失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也为权力寻租和权力***提供了空间。行政执法权的公共性必然意味着行政本钱由公共负担,行政运作为公共费用所推动,行政执法所产生的费用不得转嫁至相对人身上,也不能承受私人捐助,要保持政府和执法的廉洁。
4、强制性
权力从来都是与强制相联系,按照一般的定义,权力是*些人对他人产生会给你预期效果的能力,而这一预期效果的产生便离不开强制。正如哈耶克所指出的,在历史上,政治哲学家们讨论较多的是权力,而非权利,这是因为政治权力通常都意指强制的权力。但是哈耶克同时也警告,在人际关系中,权力与强制确实常常严密地勾结在一起,而且少数人所拥有的巨大的权力也会使他们有能力强制其他人,除非这种权力为另一种比它更大的权力所制约。
三、从行政执行权看"海上皇宫〞事件
在本案中,"海上皇宫〞存在多年而当地政府屡发禁令,然而海上皇宫居然在这样的禁令下一直开工直至完工运营,这不得不令人匪夷所思。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行政执法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
从国家权力的配置来看,将强制性权力大局部配给司法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执法权的强制性色彩。在行政法所保存的强制性权力的运行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如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有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案在该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