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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翼支付电子钱包消费商家加盟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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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翼支付电子钱包消费商家加盟协议.pdf

上传人:雪雁 2022/1/25 文件大小:1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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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
Customer First Service Foremost

对帐务双方认可条件下,5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所对应交易服务费的结算金额划往乙
方银行账户。每次可结算金额不足 500 元时,将顺延至下一结算日期结算。甲方
应就所得的交易服务费向乙方开具交易服务发票。
2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
Customer First Service Foremost

3%以内(含 3%)以甲方数据为准,大于 3%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其账户信息,应提前 1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
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为乙方改造调试 POS 终端功能,并向乙方提供操作流程及其他相关的
培训;甲方负责 POS 终端翼支付程序及有关技术的设置,且负责对POS 终端翼支付
进行升级。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业务指导、POS 终端翼支付使用功能的培训、相应标志、贴
牌等。
3. 甲方对乙方正常使用 POS 终端翼支付的进程中发生的 POS 终端翼支付功能故
障,甲方在乙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并根据故障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如甲方
判断非甲方翼支付功能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找其 POS 机布放商给予修复。
4. 甲方对翼支付电子钱包的交易资金进行结算、对账、调账及受理与此相关的投
诉工作。
5. 甲方负责保障乙方通过 POS 终端正常受理的翼支付电子钱包交易资金的安全,
对于乙方在 POS 终端成功受理的翼支付电子钱包业务,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结算
日期将交易资金及时结算到位。
7 乘以 24 小时的本地商户服务,服务电话为(114)
,对账信息保留十二个月。如产生对账差
异,则由乙方提供 POS 终端打印的交易凭证与甲方进行核对,凭 POS 终端打印的
交易凭证进行调账。
8. 乙方改装 POS 终端翼支付功能后连续 60 天未开展翼支付电子钱包业务,甲方
有权终止本协议。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