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共X页第X页------------------------------------ 法院人民陪审员个人事迹材料法院人民陪审员个人事迹材料法院人民陪审员个人事迹材料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我是xx 镇民政助理员, 镇人大代表。 20xx 年3月, 我被 xx 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 xx 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回顾近三年来走过的人民陪审员之路, 我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 120 多件, 逐渐由一个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门外汉”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下面,我结合自己近三年的陪审工作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一、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当初,我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 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过程中, 我常常一言不发,好似审判台上的“泥塑”。评议案件时我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陪而不审”的尴尬时常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时主审法官鼓励我要大胆的参与意见,院领导也经常对我们讲: “你们虽不着法袍,但却代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来参加陪审, 在陪审活动中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 人民陪审员不仅要陪, 更重要的是要审。”此后,我认识到,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提高法律素养, 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我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对章节做好笔记,通读常用法律法规,并熟记相关条文,对在庭审过程中适用到法律法规条文, 我都用一次, 熟记一条, 并能加以引申、理解该条文的内涵, 真正做到了在审判活动中加强学习。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 增强参与审判活动的能力。我积极参加法院每周五下午及法庭每周三下午的业务学习。通过积极自学的学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样, 我的陪审水平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也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20x x 年, 一农场主为防鼠, 在自己的林带里放置了农药, 邻村一农户放羊时, 疏于管理, 羊误食林带内的杂草, 造成 8 只羊中毒死亡。在合议庭评议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在林带内放置违禁农药, 造成原告重大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我的意见是: 虽然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其并非主观故意,并且其----------------------------------- 共X页第X页------------------------------------ 放置农药插放了禁示牌, 在相邻村张贴通知, 履行了告知义务, 应相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我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同。案件审理中的实质性参与不仅使我对陪审工作产生了浓厚了兴趣, 而且也让我充满了成就感和自豪感,激发了陪审工作的热情。二、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我常想,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 我都尽量提前赶到法庭, 翻阅案件、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 为庭审做好准备; 开庭时, 我总是集中精力, 认真分辨是非曲直; 合议时, 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 敢于发表意见。就这样, 我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在民事调解中,我感受颇为深刻的是, 案件审判的关键是对相关事实的认定, 只有事实调查清楚了, 才能为适用法律打好基础。也只有事实弄清了, 才能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参与调解, 我的审判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调判结合的原则, 依照审判程序, 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 我都积极支持调解, 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 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干戈为玉帛。如王吉友诉李春军、李春云、李欢发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原告在本村赶羊往回家走时, 路遇三被告醉酒骑摩托车将原告三只羊撞伤, 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而后互殴。后三被告又追上原告痛打, 致原告王吉友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原告诉请赔偿 7000 余元。双方矛盾非常大,在庭审中也非常激动,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在调解阶段,我利用双方对自己都比较熟悉, 对自己都比较信任的优势, 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 在教育被告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的同进, 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具体情况做出一定的让步,在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后, 双方当事人方握手言和。这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近三年来, 我参加庭审的 120 多件案件中, 调解 102 件,调解率达 85% 。我来自普通群众,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依靠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庭审, 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