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docx

格式:docx   大小:23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docx

上传人:cjc201601 2022/1/25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1]12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的规
定,结合北京大学院系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本体检标准(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

生,招生体检标准见医学部的有关规定)。
一、有下列疾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1]12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的规
定,结合北京大学院系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本体检标准(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

生,招生体检标准见医学部的有关规定)。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生长发育、
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
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140/90毫米***柱),(86/56
毫米***柱)。(160毫米***柱),(80毫
米***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柱),(50毫米***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

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
后两
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5、慢性
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
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
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12、两
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3、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的疾病,能否录取,由医院会同相关单

根据欲录取单位的特点和要求研究确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1、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
肾、
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

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
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状者不能录取到地矿
类、
水利类、能源动力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测绘类、法医学、水土保持
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等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两年以上(
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科
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一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
质状况良好,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
3、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4、任何一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