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总结(.doc

格式:doc   大小:241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总结(.doc

上传人:bodkd 2022/1/26 文件大小:24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总结(.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原稿
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的开展历程及经验总结* 本文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4057104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工程〔07JZD0012〕支持
程楠1,2,荣朝和1
(1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域性合作组织的平台上,他们赢得了更多与州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
60年代,肯尼迪政府认识到交通系统建设对城市形态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因此提出建议——只有当城市已经开始筹备或者积极从事整个城市地区的总体规划时,联邦政府才能对该地区的交通工程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这条建议很快在1962年公布的?联邦援助公路法?中得到表达,并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交通规划的执行程序和组织安排提出要求。第一, 该法案提倡开展城市化地区规划,而不是城市规划,这样就把规划范围定义在区域层次上。第二,只有开展了城市化地区规划,地方政府才能获得联邦政府对该城市化地区交通工程的资金支持。第三,在城市化地区规划中,州和地方政府要秉持3C规划流程——即综合性、持续性和合作性〔continuing, cooperative, and comprehensive,3C〕。第四,%~%将专门用于开展规划及相关的研究性工作。在公路工程刺激、联邦财政支持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多方因素的作用下,很多规划组织应运而生。此后陆续公布的一些非交通联邦法令,如1965年的?住宅和城建法〔Housingand Urban Development Act〕?要求相应部门为区域性机构的资料收集和规划提供资金;1966年的?示范城市与大都市开展法〔The Demonstration Cities and Metropolitan Area Redevelopment Act〕?指定由区域性机构负责审阅地方政府对约40种联邦拨款和贷款的申请等,也催生了更多区域性组织和规划机构。1973年公布的?联邦援助公路法?正式将人口超过五万的城市化地区的区域规划委员会、政府联合会、区域性合作组织或者区域规划组织命名为大都市区规划组织〔Metropolitan Planning Orgnization,MPO〕。%的联邦援助资金按照城市化地区人口在各个州之间进行分配,保证MPO开展综合性的交通规划工作。
1975年联邦政府公布了联合公路/公交规划条例〔Joint Highway/Transit Planning Regulation〕,并替代了以前所有与城市交通规划有关的纲领和政策。新的公路/公交规划条例要求MPO在制定规划时必须遵守这些联合条例,而获得联邦援助资金的前提条件那么是提交城市地区所有与交通规划活动相关的大都市交通规划〔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Planning,MTP〕、大都市交通改善方案(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Improvement Program,MTIP)和统一规划工作纲要〔Unified Planning Work Program,UPWP〕三份报告。5年后,联邦政府对联合公路/公交规划条例进行修改。新的条例仍然要求提交三份报告,但允许州和MPO自己确定规划流程。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只关心最后的交通规划结果,并对此提供资金支持,却将流程安排的细节交给州和MPO决定。这反映出这一时期联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