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审批事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受理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
三、审批主体
金华市商务局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五、申报条件
依法已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审批事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受理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
三、审批主体
金华市商务局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五、申报条件
依法已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六、申报材料
(一)企业初次备案时需提供的材料:
1、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系统提交并打印出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两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反面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字样);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二)企业变更时需提供的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正确内容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空白表格可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系统下载,再填写变更后的正确内容);
3、备案登记表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遗失补证时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如表格内容有变更,一并说明);
2、省级报刊登报并附报样及发票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正确内容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空白表格可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系统下载,再填写正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