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第一、 党员教育内容:党支部对党员进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第一、 党员教育内容:党支部对党员进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根本理论、根本道路、根本纲领、根本经历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教育,进步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不断进步业务素质。 (精品文档请下载)
第二、 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
二、 党员管理
第三、 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和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那么,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 每个党员不管职位上下,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展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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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展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展补课。 (精品文档请下载)
3、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局调至本县其他单位,须由党支部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党委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缺乏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外出工作、进修学习单位党的组织活动。待工作、进修学习完毕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单位组织部公章带回原单位。 (精品文档请下载)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
7、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党委。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精品文档请下载)
第四、 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管理
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或农村乡、村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