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江苏银行项目部 2 011 年3月 15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 针对建筑施工生产中易发、多发事故;如:地下管线泄漏、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事故、中暑等事故类型, 在紧急状态下,本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 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 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紧急情况引发的伤害和损失,制定本方案。 2. 紧急状态:生产过程中或施工现场发生人员受伤、死亡。 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张小凡成员: 苏卫民、刘松、种宪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人: 赵小凡手机: ********** 、设备目录( 见附表二), 工程开工前进行进行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以后每季度进行一次。 : 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疏导人员→事故上报→事故调查 伤员抢救程序: 120 、 999 急救车,并简要说明伤情、伤亡人员数量。详细说出现场位置,并派人在现场附近带车指路。 ,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在确认外部环境对伤员不存在危险时,不要轻易搬动伤员或改变伤员受伤时的体位,应等待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如外部环境对伤员存在危险时,应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搬运。特别要注意搬动时的保护。脊柱骨折的搬运:要防止脊柱弯曲或扭转。因此,不能用普通软担架搬运要用木板担架。严禁用一人抬胸一人抬腿的拉车式搬运。可采用三人或四任平托式搬运,救护者站在伤员未受伤的一侧,分别在肩、臀和膝部,同时单膝跪在地上,分别抱住伤员的头、颈、肩、后背、臀部、膝部及踝部,救护者同时站立,抬起伤员,齐步前进,以保持伤员躯干不被扭转或弯曲,以免造成脊髓断裂和下肢瘫痪的严重后果。(详见北京市红十字会现场自救与互救培训材料) 如发现头颈部受伤,不应随意搬动伤员,以免因不正确的搬动而加重颈部损伤,造成高位截瘫。颈椎骨折的搬运方法同脊柱骨折,首先要有专人牵引,固定头部,然后一人托肩、一人托臀、一人托下肢,动作一致抬放到硬板担架上,颈下必须垫一小垫,使头部与身体成直线位置。颈两侧用沙袋固定或用颈托(临时颈托也可),肩部略垫高,防止头部左右扭转和前屈、后伸。(详见北京市红十字会现场自救与互救培训材料) d. 无呼吸、心跳时,急救车到现场之前,应由现场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立即施行不间断的心肺复苏术。操作要求:两人配合要协调,吹气必须在胸外按压的松弛时间内完成。按压频率为每分钟 80— 100 次,按压与吹气的比例为 5:1(详见北京市红十字会现场自救与互救培训材料)。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 120 或 999 专业医院:天坛医院(脑伤) 电话: 67016611 积水潭医院(骨伤) 电话: 66167631 阜外医院(心血管) 电话: 68314466 控制事态程序在组织抢救伤亡人员的同时,主管领导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判断,对仍存在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处理,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如:迅速疏导人员、划出特定区域、限制人员出入、派人看护等,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保护现场程序 ,事故单位应立即对事故现场用警戒隔离用具或绳索圈上并派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防止证物被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