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
方) :
身份证
号:
承接方(乙
方) :
身份证
号:
,
甲方支付工程价款 (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 的 %,
即人民币 元。
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的 5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价款 (含双
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 %,即人民
币
元。
4. 工程价款(含双方确定的增减项目的金额)的
5
%
即人民币
元作为质保金, 甲方在保修期结束
后 10 日内一次性无息地支付给乙方。
工程完工且清扫完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
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
议,即视为竣工验收。
第四条 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材料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
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
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 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 或规格有差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且工期不顺延。 如已使用, 对工程造成
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期延误处理
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 8 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
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可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