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维稳工作方案在 2016 年***安全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继续确保组织部署到位, 管理控制措施发挥实效, 燃放秩序和社会秩序良好, 实现全区“确保禁放点、燃放点安全, 不因燃放***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全力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教工委书记隋彦玲、区教委主任李成旺任组长,区教工委副书记韩文勇任副组长, 区教委相关科室及教育系统各单位为成员,共同做好 2016 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实施与督导检查。二、工作措施(一)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对***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教育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北京市***安全管理规定》, 不购买劣质***, 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同时在校园周边张贴***禁放标识,做好提示工作。(二) 各单位要认真学****北京市***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放点及周边控制范围。并明确看护负责人、责任区域和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铲除校园及周边杂草、枯叶等可燃物。重点时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看护工作,要对绿化带、燃煤存储区域等易燃地点进行浇湿阻燃处理,安排足够力量进行看守。(三) 除夕、正月初五为重点控制时段,区教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分成两组,对重点区域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工作要求(一)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本单位的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与防恐维稳相结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二) 区教委将对各单位***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凡因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职不力, 导致管理失控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 加强情报报送和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在 1月 15 日前,将《 201 6 年度禁放***地点登记表》、《 2016 年度***禁放点统计表》、《 2016 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上报至教委安全保卫科( 具体上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突出情况随时上报, 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维稳工作方案按照闽侯县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 结合我乡民爆物品管理实际, 从即日起至年底, 在全乡组织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 年, 我乡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 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地下作坊、黑道流通民爆物品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 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规范合法民爆物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活动,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理念, 增强防范能力, 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把我乡民爆物品安全经营和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组织机构成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派出所所长为组长, 综治、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大湖乡派出所。三、整治重点及目标整治目标: 辖区内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现象全部取缔; 合法经营企业的各项软、硬件建设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定的要求。整治重点:民爆仓库、各类矿山、涉爆工程; 曾经因管理混乱,发生过民爆物品爆炸、爆燃事故的地方。四、工作步骤第一阶段:清查、整顿阶段(2016 年 1 月至 5月) 派出所要明确民爆物品监管职责,积极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全面对民爆物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大清查,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不规范的企业。第二阶段: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2016 年 6 月至 11月) 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实际, 着手整章建制, 规范各项工作制度, 加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力度, 全面实行民爆信息系统管理, 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使我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踏上新台阶。严格经营条件, 规范经营行为, 坚决取缔地下窝点和黑道经营渠道, 使我乡民爆物品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 年 12月) 派出所组织检查组, 对各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五、工作要求(一) 建立组织机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密切联系安监、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二) 提高思想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