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召夸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召夸镇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镇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交警中队、安监站、派出所、公路站、环保站、保险站、农机站、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供电所、各村委会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交警中队。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必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党政办、安监站参与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二)交警中队、派出所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补救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组织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住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员进行追捕,并牵头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三)镇应急大队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负责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组织客运车辆参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运送,参加客运车辆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处理及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农机站牵头召集拖拉机、农用车、农业机械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提供肇事车辆技术支持和评估、鉴定,参加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五)卫生院负责特大交通事故中中毒人员应急救援,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六)镇环保站负责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车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通报危险情况、危害程度和范围。
(七)民政所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财政所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九)供电所负责事故现场供电、用电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提供事故现场地下电缆情况。
(十)保险站配合相关部门对特大交通事故前期应急处置,为参保车辆、人员提供先期抢救治疗资金保障,并参加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理。
(十一)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