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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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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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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吉林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目录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分级响应与应急处置
4、监测与预警
5、事件报告
6、应急程序与处置
7、工作督查
8、保障措施
9、附则
一、总则
(一)为了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和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降低损失、保护社会
公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例》、《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预案。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要求,坚持“统
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专业处置,服从指挥;依
法办事,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
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预防、控制和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
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四)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各级
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本预案,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生物安全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省卫生厅成立吉林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
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负责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督促开展预案演练,指导、督促各实验室编制风险评估文件,与相关
职能处室共同组妒协调有芳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和生物恐怖防范的
宣传工作。发生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急办在厅领导小组的指挥下,
具体负责: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领导决策指令传达:督
促落实防控措施;依据事件实际情况和专家组意见,提出启动应急响
应的建议,与信息办及时沟通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过程中的
其他组织协调工作。
卫生厅科教处负责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
定期统计汇总单位病原微实验活动的情况,加强和完善实验室环境设
施、设备条件,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规范与知识培训,落实各项
实验室规章制度及操作技术规程并开展督导检查。
卫生厅相关处室在处理生物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处室职能
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各项工
作,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防控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设备、技
术保障和人员培训,有效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迅速控制和处
理突发事件。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生物安全的情报信
息、技术、装备等决策的咨询意见;负责针对现场紧急处置、救援、
检疫鉴定、区域划分、洗消防护、危害评估和事后恢复等问题进行研
究,提出咨询和评估意见;对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
文件以及技术操作规程等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
三、分级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事件分级
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
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一般生
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
的生物安全事故。根据社会危害、社会影响和控制难度的不同,将实
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级:
1、特级事件:
毒(菌)种或样本库、生物安全实验室受到恐怖袭击。
2、一级事件(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
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
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
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
(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
失;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3、二级事件(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
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
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员感染;
(3)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4、三级事件(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
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
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