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旌德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目的
工作原则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安全措施
实验室控制措施
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控制措施
进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重点监测地区及监测对象
4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分级负责及处理权限
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救助机制
调查和总结
6 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
技术保障
监督检查
7 附则
名词术语
制定与解释部门
8 附录
信息呈报格式
1 总则
目的
加强对我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管理;应对可能发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有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安全控制,措施得力等要求,杜绝或减少对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危害。
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依法监控、预防为主、两级负责、科学防治”为原则。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突发事件发生的区域、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确定县、乡镇处置权限、监测重点、信息发布(上报、传发)与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
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生物的安全问题实行实时监控,并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转基因生物安全一般性突发事件,实行层层上报制度,对威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重大事故要报送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办公室,并迅速建立预警、环境保护和医疗救护快速反应机制,由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编制依据
参照执行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徽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相关活动中,对农业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安全风险或隐患,并转化为现实危害,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
重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
一般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对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
一旦发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造成对环境危害和人类伤害时,需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更多相关部门配合与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农委主任任指挥的旌德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落实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负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行动及后期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联系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落实指挥部制定的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处理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发事件的报告、组织、处理等工作。
3安全措施
总体要求:一是实验室进行试验或释放试验之前,;须按安全评价要求,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二是商业化的转基因生物一旦出现重大事故,立即销毁(封存)所有产品,并对划定区域进行封锁和监控,追查产品来源及销售情况,减少危害。
实验室控制措施
Ⅰ控制措施
实验室和操作按一般生物学实验室的要求。
Ⅱ控制措施
实验室要求:除同安全等级Ⅰ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安装超净工作台、配备消毒设施和处理废弃物的高压灭菌设备。
操作要求:除同安全等级Ⅰ的操作外,还要求在操作过程中尽可能避免气溶胶的产生。
在实验室划定的区域内进行操作。
废弃物要装在防渗漏、防碎的容器内,并进行灭活处理;基因操作时应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将工作服等放在实验室内。
防止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生物,如昆虫和啮齿类动物进入实验室,如发生有害目的基因、载体、转基因生物等逃逸、扩散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Ⅲ控制措施
实验室要求:除同安全等级Ⅱ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实验室应设立在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