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德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工作水平,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 394 号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县范围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不断提高各部门对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成立永德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欧再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太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
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永德电信分公司、永德移动分公司、永德联通分公司、县供销社、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粮食局、广播电视局、县农业局、县电力公司、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有关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何太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2、审定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方案和预案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
4、研究决定处置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211186,联系人:何太安,联系电话:**********;
2、传达县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并监督落实;
3、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预测、预警、灾害、灾情等信息;
6、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灾抗灾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地质灾害的动态巡查、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两卡”的发放工作。
2、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帮助灾区抢险救灾,转移灾民,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治安。
3、县发改局:积极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4、县委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5、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工作的统一协调工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出具应急调查报告。
6、县交通局:负责对全县公路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防和治理,组织抢修中断公路,组织车辆运送救灾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7、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基础设施抢修,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选址、勘查设计等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资金的筹集、安排和拨付,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
9、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参与抢险救援,维护灾区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畅通。
10、县民政局: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临时生活安排,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11、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指导灾区学校做好转移工作,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1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保证灾区与外界的通讯联系。
13、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灾区灾民急需商品的供应工作。
14、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的消除和治理建议并组织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