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美区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确保我区畜牧业的发展,促进畜产品出口贸易,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动物疫情控制规定,从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动物疫情是指我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疫情:对动物或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一类动物疫病;在我区范围内第一次发生或已扑灭而又重新发生的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的;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给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国家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疫情的。
一、疫情的分级
根据动物疫情发生的数量、流行范围、危害程度,将疫情分为三级。
(一)一级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15日内发生3个以上疫点,;
口蹄疫15日内发生50个以上疫点,或30日内发病牲畜数在1000头以上;
在我区以前没有,而第一次发生或已扑灭而又重新发生的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的;二类、三类和其他一类动物疫病中的人畜共患病在本区内暴发流行;
国家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
(二)二级疫情:
区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口蹄疫15日内发生30-50个疫点,或15日内发病牲畜数在500-1000头;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三级疫情:
在区内发生口蹄疫病例;
二类、三类和其它一类动物疫病在区内暴发流行。
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区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由分管农业副区长任指挥长,农业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农业、财政、公安、交警、工商、卫生、交通、民政、相关镇(街)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区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组织实施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控制和扑灭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关的指挥组和执行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辖区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农业(畜牧兽医)部门:
(1)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2)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对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实施监督工作;
(4)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5)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检查管理;
(7)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具等;
(8)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
(10)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疫、检疫资金及动物扑杀补助经费。
3、公安、交警、交通部门:配合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扑杀,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理和肉品安全管理工作。
4、工商部门:根据对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5、民政部门: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6、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