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鱼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鱼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目录
1. 总则 5
编制目的 5
编制依据 5
适用范围 6
工作原则 6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7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7
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12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13
3 防汛预防和预警机制 13
预防预警信息 13
预防预警行动 15
预警支持系统 17
防汛预警发布 18
4 防汛应急响应 18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8
Ⅰ级应急响应 19
Ⅱ级应急响应 20
Ⅲ级应急响应 21
Ⅳ级应急响应 22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23
信息报送和处理 25
指挥和调度 25
抢险救灾 26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27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28
信息发布 28
应急结束 29
5 抗旱预防及预警机制 29
预防 29
预警 31
6 抗旱应急响应 33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33
Ⅰ级响应 33
Ⅱ级应急响应 37
Ⅲ级应急响应 41
Ⅳ级响应 44
响应结束 46
46
通信与信息保障 46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47
技术保障 52
宣传、培训和演习 53
8 善后工作 54
救灾 54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55
水毁工程修复 55
灾后重建 55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55
9 附则 56
名词术语定义 56
预案管理与更新 60
奖励与责任追究 60
预案解释部门 61
预案实施时间 61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主动应对水旱灾害,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鱼台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制度》、《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济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防汛抗旱并举,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防汛抗旱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依靠科学,依法防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使应急抢险信息共享,充分整合资源,使测报、防抢、救援各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应急抢险能力;依靠专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实行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鱼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