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结构荷载标准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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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荷载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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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一 2001 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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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民用建筑
走廊、门厅、楼梯:
( 1)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住宅
11
( 2)办公楼、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
( 3)当人流可能密集时
阳台:
12(1)一般情况
(2)当人群有可能密集时
注: 1.
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或情况特殊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
第 6 项书库活荷载当书架高度大于
2m 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度不小于
2 确定。
3.
第 8项中的客车活荷载只适用于停放载人少于
9 人的客车;消防车活荷载是适用于满载总重为300kN
的大型车辆;当不符合本表的要求时,应将车轮的局部荷载按结构效应的等效原则,换算为等效均
布荷载。
4.
第 11 项楼梯活荷载,对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
集中荷载验算。
本表各项荷载不包括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对固定隔墙和自重应按恒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
灵活自由布置时, 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可取每延米墙重 (kN/m )的 1/3 作为楼面活载的附加值 ( kN/m 2)
计入,附加值不小于 2。
风荷载标准值及基本风压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计算主要承重结构时
ω k=βzμsμzω0 (- 1)
式中 ω k—— 风荷载标准值( kN/m 2);
βz—— 高度 z 处的风振系数;
μs—— 风荷载体型系数;
μ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ω0——— 基本风压( kN/m 2)。
当计算围护结构时
ωk=βgzμs1μzω 0 ( - 2)
式中 βgz—— 高度 z 处的阵风系数;
μs1—— 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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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荷载体型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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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μs1:
一、外表面
正压区 按表 采用;
负压区
— 对墙面,取 -;
— 对墙角边,取 -;
— 对屋面局部部位(周边和屋面坡度大于 10°的屋脊部位),取 -;
— 对檐口、雨篷、遮阳板等突出构件,取 -。
注:对墙角边和屋面局部部位的作用宽度为房屋宽度的 或房屋平均高度的 ,取其小者,但不小
于 。
二、内表面
对封闭式建筑物,按外表面风压的正负情况取
-
或 。
注:上述的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μs1 (1) 是适用于围护构件的从属面积
A 小于或等于 1m2 的情况,当围护
2
时,局部风压体系系数 μs1 (10)
可乘以折减系数 ,当构件的从属面积小
构件的从属面积大于或等于 10m
2
2
s1 ( ) 可按面积的对数线性插值,即
于 10m
而大于 1m时,局部风压体系系数
μ
A
μs1(A) = μs1(1)+ [μs1(10)-μs1(1)]log A
顺风向风振和风振系数
对于高度大于 30m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