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挂靠合同书__挂靠_挂靠合同书
[20XX]XX号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本模板为Word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权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子公司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工程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挂靠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子公司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挂靠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挂靠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挂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条挂靠经营者在挂靠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挂靠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红形式结算。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挂靠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员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挂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挂靠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结清,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挂靠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挂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挂靠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挂靠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挂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挂靠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挂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挂靠期满,发包挂靠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挂靠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挂靠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挂靠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挂靠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挂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款挂靠经营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所上缴利润指标,可从总公司分管子公司财务扣除,酌情处罚 3倍罚金
第二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挂靠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挂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挂靠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挂靠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条发包、挂靠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合伙挂靠的原定第一挂靠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挂靠人(或挂靠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如发包商仍实行招标挂靠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