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药的配伍与禁忌
    1.配伍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应用叫作中药的配伍。中药通过配伍,可以对较复杂的病情予以全面照顾,同时又可利用药物间的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而获得安全及更高的疗效。古代医家经过长期认识与实践,对药物的之目的。
    炒:有清炒及辅料炒。清炒是将药物放锅内拌炒,由于使用目的不同,有炒黄、炒焦、炒炭之分。炒黄、炒焦之药物有焦香味道,以增强健脾开胃之力或改善药物之偏。炒炭的药物可增强收敛止血之功,如荆芥炭。辅料炒是加辅料同炒,如土炒白术,醋炒柴胡等。其目的是增强药性,更好地发挥疗效。
    炙:与辅料炒无多大区别,一般多将用蜜炒的叫炙。如炙甘草、炙黄芪。
    煅:是将药物直接或间接放在火上煅烧,使其松脆易于粉碎。多适用于矿石类或贝壳类药物。
    煨:是将药物裹上湿纸或面糊,埋于灰内或置于文火上烘烤,以纸或面糊表面焦黑为度,冷却后剥除纸或面糊使用。目的是利用纸或面糊吸收药物中的部分油质,以减低药物的刺激性,并增强药物疗效,如煨木香。
    炮:是将药物放入砂中加热,炒至焦黄爆烈,便于加工,并降低其温燥之性,同时能使药物毒性降低,如炮附子、炮姜。
    (3)水火同制法:包括蒸、煮、单三种方法。其目的是改变药性、增强疗效。
    3.中药的用量
    用量即中草药在临床上应用的分量。包括重量(克)、数量(片、支)、容量(汤匙、毫升)。
    一般来说中药安全比较大,但个别有毒药物仍需十分注意,不可过量,确定用量一般原则是:
    (1)根据药物性能确定用量:凡有毒的,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如乌头、雄黄之类;质重的药物用量要大,如代赭石、牡蛎类;质轻的用量宜轻,如蝉蜕;芳香类药物用量宜轻,如丁香、檀香。
    (2)根据病情需要确定用量;病情轻或慢性病,用量宜轻;病情深重顽固用量宜大,还有些药轻用、重用作用不同,如柴胡轻用升阳,重用疏肝。
    (3)根据配伍、剂型确定用量:一味单用、用量宜重,复方配伍,用量宜轻。方中主药用量宜重,辅药用量宜轻;汤剂用药宜重, 丸散剂用量宜轻。
    (4)根据病人性别、年龄、体质确定用量:妇女、老年、体弱、儿童用量宜轻,男子、体壮、年轻用量宜重。
    各类药物用量大致规律如下:
    花叶、芳香走窜之品3-9克;根茎类9-15克;矿石贝壳类15-30克;特殊药物例外;细辛一般不超过3克,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常用剂型(制剂)
    剂型是根据临床使用中草药治疗各种疾病的需要,将药物制成一定大小或不同形的制剂,中草药剂型很多,并随着中西医结合的不断发展,中草药的剂型日益增多,传统的剂型在质量上、工艺上也有很多改革,现将常用剂型介绍如下:
    1.汤剂:把药物配齐后,用水或黄酒,或水酒各半浸泡后,再煎煮一定时间,然后去渣取汁,称为汤剂,一般作内服用,如麻黄汤、归脾汤等。汤剂优点是吸收快,疗效快,而且便于加减使用,能较全面地照顾到每一个病人或各种病证的特殊性,是中医临床最广泛使用的一种剂型。
    2.散剂:是将药物研碎,成为均匀混合的干燥粉末,有内服与外用两种。内服散剂末细量少者,可直接冲服,如七厘散;亦有粗末,临用时加水煮沸取汁服的,如香苏散。外用散剂一般作外敷、掺散疮面,或患病部位,如生肌散、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