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转租合同
转租方:田学成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临泽县土地转租合同
转租方:田学成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临泽县鸭暖乡曹庄村东林场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转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违反甲方与临泽县鸭暖乡曹庄村委会已签订的该土地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由甲方出面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水、电、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租用期间,必须按照土地耕种要求,按时除草、施肥、在每年 月 日前完成翻耕平整, 月 日前完成冬水灌溉。不得因地力下降,影响土地的转租和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为保证此条款的实施,乙方向甲方每亩地交押金 元,经甲方检验合格,无违反本条款后返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用此押金完成此条款中的土地维护工作。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租用期间,由甲方出面联系灌溉用水用电,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水电费价格由乙方与供水供电方协商,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应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现金交纳,年租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