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扬贯彻道路运输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对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展法制调研。
四、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惩罚案件的复核、复议和诉讼应诉等工作。
五、负责运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教化、培训。
六、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印鉴的管理和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安排管理。
七、负责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全处发文文稿的审核工作及较大事务对外文稿发布的把关。
八、负责行政许可、惩罚、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对执法行为、执法风纪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处财务收支核算,分析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全处各项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审计相关单位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道路运输各种价格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运输价格的制定调整。
四、负责对管理所规费征收状况的督查。
五、负责组织全市运政统计及抽样调查工作。
六、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规费征收安排草案和季度、月度安排考核。
七、负责编制道路运输票证运用安排,加强票证管理,对票证的运用状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收支标准,按规定办理现金出纳、银行结算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一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客运、客运场站的法规、政策和规定,拟定贯彻看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的调查,拟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道路客运业的监督与指导。
四、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县际道路客运经营、客运场站的行政许可。
五、负责线路标记牌的发放与班车客票运用监督。
六、负责芝罘区、莱山区道路客运业管理并对芝罘区、莱山区客运场站进行派驻管理。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八、负责道路客运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二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客运出租业(含租赁)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定贯彻看法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客运出租市场的调查和预料,拟定发展规划。
三、负责制定出租客运汽车标准并实施检验。
四、负责芝罘区、莱山区客运出租市场的管理和全市出租客运市场的监督指导。
五、负责全市出租客运行政许可,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出租汽车准驾证》。
六、负责对全市客运出租车辆的营运标记、营运设施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受理群众投诉,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八、负责客运出租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汽车租赁经营实施监管。
十、协作物价部门制定出租客运经营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