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温州市区(县、市) 路号。
第四条公司在(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
XXX以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其中首期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余额部分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到位。
XXX以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其中首期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余额部分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到位。
……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
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年召开次,时间为每年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