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采购程序介绍及国家节能政策在政府采购中的实施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谢宏辉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到我们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你们的积极参与就是对政府采购事业的最大支持。
一、政府采购程序
不同的采购方式,其采购程序有差别(框架可见《政府采购法》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有6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中央政府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方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接受采购人委托、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论证)、确认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报名及发出采购文件、(组织勘察现场及澄清答疑)、组建评委会、接受投标、开标、组织评标、出具评标报告、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公告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国家节能政策在政府采购中的实施(采购文件条件设定)
实现政策功能是实施《政府采购法》的要旨之一。《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鼓励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
招标文件关于节能条款的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及《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
财库[2009]10号文是第5次调整节能产品清单
财库[2009]10号文列出九类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空调机★、照明产品(荧光灯及镇流器)★灯光、音响设备、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注: ★产品为广东省政府采购通用类目录内产品,必须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财库[2009]10号文明确节能清单调整加快:2009年7月将再次调整(公示5月底前获认证产品)
财库[2009]10号文规定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以“节能清单”为准,未列入的不属于该范围,违者由财政部门处理。
节能清单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国家发改委网(http//.)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http//)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文件中关于节能政策实施的条件设定:
(政府采购项目通常的评审程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价格评审、推荐中标(成交)人)
(注:政府对采购节能产品未出台具体的评审办法。)
1、对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资格条件中设定准入资格,不满足“进入‘节能清单’”条件的产品,不能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对于政府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在技术、价格评审办法上给予适当加分或价格扣除(根据不同的评审办法);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