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黑龙江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黑龙
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lj./)组织实施 2014 年度考试录用全省各级机
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报
考政策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 2014 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招人数,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
公告,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hlj./),上发布
具体招考计划。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4 年应届毕业生以及 2012、2013 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
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基层公益岗位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
“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7 年 4 月 13 日至 1995 年 4 月 13 日间出生),应届硕
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以下(1972 年 4 月 13 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
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10)项目生报考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
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
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
见》(人社厅发[2010]59 号)执行。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
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违诚信考录要求的、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
务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
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名方法
全省 2014 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
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h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