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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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0.1 本条是本燃爆炸混合物所需能量低,仅为汽油—空气混合物点火能的1/10。一个看不见的小火花就能引燃。
(6)氢气易扩散,。
(7)氢气易泄漏,由于分子量小和粘度低,氢气的泄漏约为空气的2倍。
2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的规定,氢气站、供氢站属于甲类生产。
3 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中的有关条款规定,确定氢气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区域为1区或2区的主要依据是:
(1)有爆炸危险的制氢间、氢气纯化间、氢气压缩机间等的空间都不大,设备布置间距最大仅4m,因此本规*规定,建筑物内部的爆炸危险区域*围,一般以房间为单位。
(2)规*规定,"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并在注中明确:"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平安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围内工作的状态。〞氢气站内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内的生产设备在开车、停车时,均有可能出现爆炸性混合气体环境。
(3)对"第一级释放源〞的规定是:"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鉴于目前阀门等附件的密封性能难以保证易于泄漏的氢气不外泄,所以,氢气站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在正常运行时,存在着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即属于第一级释放源。
(4)根据规定,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方式与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围之间的关系是:在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的情况下,第一级释放源可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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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使等级降低。根据对各种类型氢气站的调查了解,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均设置自然通风和一般的机械通风,未设局部通风。因此,在氢气站的制氢间、氢气纯化间、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灌装间等房间内爆炸危险物质的释放属于第一级释放源,其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定为1区。
(5)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和对现有氢气站的调查了解,本次规*修订中,将有爆炸危险为l区的各类房间的相邻区域、空间和氢气排气口周围空间等规定为2区有爆炸危险场所。氢气站室外制氢设备、氢气罐的周围空间和氢气放空管周围空间规定为2区有爆炸危险场所。
(6)本规*附录A是根据前面的表达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中的有关规定,对氢气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围划分作了规定,并附图说明。
1.0.4 与本规*有关的标准、规*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气瓶平安监察规程"、"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低压配电设计规*"、"工矿企业总平面设计规*"、"氧气站设计规*"、"氢气使用平安技术规程"、"压缩空气站设计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
3 总平面布置
3.0.1 本条规定是在工厂总平面布置时,确定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及其附属构筑物等的位置的根本原则。确定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平安生产,保障安。
1 根据现行面设计规*"规定:"煤气站和天然气配气站宜布置在主要用户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并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乙炔站应位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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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与煤气、天然气、乙炔均属可燃气体。为确保工厂的生产平安,所以作本条规定。
2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规定:"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
对运行中的各类制氢方法的氢气站的调查了解,根本上为独立建筑;另对电力部门作为发电机氢冷用氢,装设的水电解槽的小型氢氧站的调查,也都采用独立建筑,因此,本条的规定是必要的,也是根本符合实际情况的。
3 "工矿企业总平面设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