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对已上报列入进展支配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汲取的原则,报告近期进展对象状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看法、《主动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看法、支委会探讨看法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看法和进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举荐看法。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育、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心、省市有关进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进展对象说明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留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批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育经过,并发表看法。
〔3〕支委会发表看法。
〔4〕大会探讨。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确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看法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需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批阅进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进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育状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看法。
17、与进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进展对象对党的相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学问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状况和看法向进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盼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状况和谈话人的看法。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进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育、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决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学问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刚好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看法〔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