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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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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doc

上传人:酒酿小樱桃 2022/2/11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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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0.2电动机
10.2.1电动机的起动
10.2.1.1电动机起动时,其端子电压应能保证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且在配电系统中引起的电压波动不应破坏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
交流电动机起动时,其端子上的计算电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动护宜动作于断开电源。
〔2〕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载保护。但运行中可能堵转时,应装设堵转保护,其时限应保证电动机起动时不动作。
〔3〕突然断电将导致比过载损失更大的电动机,不宜装设过载保护。如装设过载保护,可使过载保护作用于报警信号。
〔4〕过载保护器件宜采用热继电器或过载脱扣器。必要时,对个别较大容量的重要电动机,也可采用反时限特性的过电流继电器。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温度保护装置。
〔5〕过载保护器件的动作特性应与电动机的过载特性相配合。
当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
保护器件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宜按以下要求选择:
a.保护器件的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b.保护器件的整定电流:对1型器件〔整定电流由电动机的满载电流选定〕不应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对2型器件〔整定电流就是最终动作电流〕应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0%~130%。必要时,可在起动过程的一定时限内短接或切除过载保护器件。
10.2.2.5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应按以下规定装设:
〔1〕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用熔断器保护者应装设断相保护,用低压断路器保护者宜装设断相保护。
〔2〕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3kW的电动机,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3〕断相保护器件宜采用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也可采用专用的断相保护装置。
有条件时,可采用温度保护或其他适当的保护。
10.2.2.6交流电动机的低电压保护,应按以下规定装设:
〔1〕按工艺或安全条件不允许自起动的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保护。此外,当电源电压短时降低或中断时,应断开足够数量的次要电动机,以保证重要电动机在电压恢复时能自起动:
a.次要电动机一般装设瞬时动作的低电压保护。
b.不允许或不需要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应装设短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一般为0.5~1.5s。
〔2〕需要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不宜装设低电压保护,但按工艺或安全条件在长时间停电后不允许自起动时,应装设长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一般为9~20s。
〔3〕低电压保护器件宜采用低压断路器的欠电压脱扣器或接触器的电磁线圈。
当用电磁线圈作低电压保护时,其控制电源宜由电动机主回路供电;如由其他电源供电,则主回路失压时应自动断开控制电源。
〔4〕当采用低压断路器一接触器的保护、控制线路时,其接触器的失压释放动作时间,一定要长于低压断路器的断开短路电流时间,以防由接触器断开短路电流。
〔5〕对于不装设低电压保护或装设延时低电压保护的重要电动机,当电源电压中断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时,如采用起动器或接触器作为控制设备时,应在控制回路中采取措施,防止电压短时降低或中断时掉闸。
10.2.2.7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堵转保护。他励、并励和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
串励电动机和机械有超速危险的直流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
10.2.3低压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
10.2.3.1隔离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