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测试管理办法v
测试管理办法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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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部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零壹移动互联(以下简称“零壹”)研发部/质量管理部SIT/UAT测试流程,明确各参与方在信息系统测试实施工作中的职责,加强测试环境织相关人员对需求分析结果实施评审或审核,以确保需求分析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明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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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测试设计
第十九条 测试组测试人员根据项目相关技术文档设计测试案例,综合运用黑盒、白盒等测试技术,除设计正常案例外,还需设计导致错误结果的异常案例。
第八章 测试执行
第二十条 测试执行前,测试组应先执行冒烟测试,以确定测试环境可用,测试版本正确。
第二十一条 测试组可以依据被测系统功能特点,设计测试案例执行策略,制定测试案例执行时间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所有测试案例执行完成后都必须记录测试结果。
第二十二条 测试执行中未执行成功的案例结果,测试执行人员在排除环境以及测试数据因素后作为软件缺陷提交到缺陷管理系统。缺陷的描述应包括缺陷的重现步骤、失败结果、缺陷的严重程度、解决的优先程度等。
第二十三条 质量管理组协调开发部门排除测试执行中出现的测试环境故障,并协调开发项目组解决集成测试中的应用程序缺陷.
第二十四条 测试案例需全部执行,并有明确的结果。对于因需求变化等原因需要取消执行的案例,测试案例设计人员需描述取消原因。
第九章 缺陷跟踪
第二十五条 开发部门负责缺陷的定位以及修改。缺陷修改人员需参照缺陷的严重程度以及优先级安排缺陷修改计划。缺陷定位以及修改完成后,缺陷修改人员应记录缺陷产生原因以及修改内容。
第二十六条 缺陷提交人员需跟踪缺陷的修改状态,及时了解缺陷的修改进度,重新验证修改后的程序,关闭修改成功的缺陷。对验证未成功的缺陷将状态标记为重新打开。
第二十七条 测试人员与开发人员对缺陷的认定存在争议时,先由项目负责人及测试负责人仲裁,如有必要,可由部门领导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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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所有缺陷开发项目组都必须处理,对于无法解决或因项目特点需要延缓解决的,开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书面说明,并提出延期解决计划和应对方案。
第十章 测试总结
第二十九条 测试负责人汇总测试执行记录,分析缺陷处理结果,评价测试过程以及测试结果的有效性,确定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一)测试案例是否全部执行;
(二)缺陷是否全部处理,未修改缺陷是否有明确处理意见;
(三)明确做出测试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完成书面的技术测试报告。
第三十条 测试工作完成后,测试负责人需组织测试组成员做测试总结,并将典型案例上传知识库(知识库的建立)。
第十一章 版本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负责测试版本管理,必要时需要开发部门提供技术协助。可参考《版本控制与编译流程》文档
第三十二条 版本管理需根据开发、测试、生产的不同,建立明确的标识,用于缺陷问题回溯。
第十二章 测试环境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负责技术及业务测试环境和测试资源的集中管理,开发项目组在提交测试前需填写《测试环境申请》表,申请建立及部署测试环境。
第三十四条 全新信息系统项目在立项时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需向质量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