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淮口体育中心游泳馆救生员聘用合同
淮口体育中心游泳馆救生员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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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方):淮口体育中心游泳馆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成都市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五天告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安排;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的。
八、合同说明
1、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告知甲方;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进行协商,不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规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产生法律效力;
5、附件也具有法律效应。
甲 方: 淮口体育中心游泳馆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附件1: 淮口体育中心游泳馆救生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救生员的管理,保障游泳馆的安全,防止受伤、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游泳池(馆)的救生员.
第二章 救生员的义务
第三条,救生员自己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3、遵守救生指导思想和救生宗旨,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与自觉的预防意识;救生指导思想:以防为主,以救为辅,防治结合,施救准确,有备无患。救生宗旨:要尽最大可能挽回溺者的生命。
4、熟练掌握救生员的观察原则、救生过程与救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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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员观察原则:重点突出(主责区),照顾全面(交叉观察,互相补漏).
救生过程:观察 入水 接近 解脱 拖带 上岸 运送 心肺复苏
第四条,救生员自己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上班迟到,提前下班;
2、随意调班、顶班,有事不请假,故意旷工;
3、上班期间随意离开救生台,串岗、换岗,做自己的事情;
4、上班期间站或坐在离游泳池三米以外观察,注意力不放在游泳池上;
5、上班期间与游泳者随意、长时间交谈,偏离注意力;
6、上班期间看书籍杂志报纸,玩手机电脑;
7、上班期间吃食物、打瞌睡;
8、上班期间私自离开岗位会亲人、接朋友;
9、课间、课后或开放结束时,没有严格清场,私自先行离开或下班;
10、非培训时间,私自开设培训班、兼任教练;
11、遇受伤、溺水事故时,没有按《游泳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正确地施救,进行违规操作;
12、遇受伤、溺水事故时,随意发表不负责的个人见解和言论;
13、其他违反纪律,与救生无关的行为.
第五条,救生员对游泳者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