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手房交易补充协议
二手房交易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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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甲方(卖房人):
乙方(买房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在佛山市高明区 " 有限公司的见证下, 就双方于 2017 年 9 月份签订的
《佛山市杠 * 花园 **
座 **
房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审付款、清贷款、房产证解
压、过户相关事宜,
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人民币
(RMB )
27, (大写:贰拾渠万元
整)
之日起,应积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清贷及房产证解压、过户等手续,并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前
还清银行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于还清贷款之日起 5 工作日内办理银行环节的解
压手续,于银行解压手续完成之日起工个工作日内办理不 动产登记环节的解压手续,于不动产登
记环节解压手续完成之日起工个工作日内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中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当日,中方
须将房产交给乙方(包括房产钥 匙、住房维修基金本、入户磁条卡等与房产有关的证件)。如果
屮方无论因何种原因 自收齐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RMB ) 27, (大写:贰拾渠万元
整) _个自然日 内未能过户给乙方的,甲方须在 _年 _月 _日前一次性全额返还乙方先前支付的首付
款。
2、 乙方须于办理房产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屮方人民币
(RMB )
3, (大写:
参万
元整),并按照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