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东莞规划 附件3.doc

格式:doc   大小:59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东莞规划 附件3.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6/9/12 文件大小:5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东莞规划 附件3.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3:电子报批规整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划方案电子报批规整工作的管理,提高电子报批规整的制作质量,结合电子报批规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电子报批规整,指的是使用电子报批软件,整理定义送审规划方案的图形文件,使其符合市城乡规划局公布的《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的要求。第三条在本市域范围内从事电子报批规整工作,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第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六条在本市域范围内从事电子报批规整工作的设计人员(简称规整员)采用备案管理制度。参与电子报批规整工作的设计单位上报本单位的规整员到市城乡规划局,经规划局考核通过后备案。同一设计单位备案的规整员不超过3名。第七条设计单位的规整员发生工作变化,应及时报市城乡规划局调整备案名单。第八条市城乡规划局每半年集中举办一次电子报批规整软件的考核备案。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所有报送市城乡规划局进行经济技术指标校核的规划方案,都应由已备案的规整员进行规整,该规整员及其所属设计单位应对方案规整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第十条市城乡规划局对规整员实施扣分管理制度。其规则如下:1)设计单位报审经济技术指标校核的规划方案,如果发生规整错误,则参照相应扣分标准对该方案的规整员扣分。2)在一次报送案件中,同一错误多次发生,按一次扣分。3)当规整员被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则暂停受理该规整员规整的规划方案报审电子报批校核。4)规整员重新通过市城乡规划局电子报批规整软件的考核,该规整员扣分清零。5)自上一次扣分清零计起,当某规整员规整的规划方案有8份通过市城乡规划局的电子报批校核,该规整员扣分自动清零。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及其规整员的扣分情况将在东莞规划网站上实时公布。第四章扣分标准第十二条以下扣分标准适用于规划总平面、建筑单体方案及施工图的规划方案报送电子报批校核。若报送校核的方案出现下列规整错误的,报送的规整员应按下列标准扣分:,扣3分。,未包含原设计图的,扣3分。,未包含完整电子报批规整图的,扣3分。,总图的比例不是1:1的,扣2分。,如两者分离,扣2分。,总图Z值不为0的,扣1分。,总图不在正确的坐标位置上的,扣1分。,设计图或规整图含外部引用的,扣1分。,手动改变标注尺寸致与实际不相符的,扣3分。,扣1分。,在用地红线范围外定义车位及绿地的,扣12分。,扣1分。,扣1分。,用地及建筑物的定义存在重叠失误的,扣1分。,扣1分。,扣1分。,扣1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