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
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
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
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
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 11.1 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
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
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
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
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
第 4 页合同书 | CONTRACT
建设工程拆迁合同
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
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
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
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
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
程师决定:
(a)根据 44 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
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
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
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
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
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
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
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 2 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 28 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
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
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
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第 5 页合同书 | CONTRACT
建设工程拆迁合同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
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
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
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
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