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
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金额
3-1 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 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
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 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
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 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
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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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元/前两
年(含 Internet 域名管理机构年费)。个域名,合计元,第
三年起每年元。
3-3 虚拟主机型注册:
3-4 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
民币
3-5 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
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
每个域名人民币.
3-6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
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
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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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
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
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
500 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
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
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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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
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
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
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
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
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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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
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
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
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
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