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邮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讨论稿)
  合同编号: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等地的亩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让的土地状况及用途:
地块名称
面积
(亩)
等级
地类
四至
用途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即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价款每亩每年元,共亩,每年共元,总价款为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二)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之后于年月日前付清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五、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7、乙方在受让期间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扶持农业的优惠政策。
8、乙方在受让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利。
9、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10、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抛荒。
11、其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面军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3、因不可抗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