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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机产销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
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机产销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根据《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川农函〔2021〕640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节能环保、先进适用、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开江县。
(二)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报废种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
(一)报废部分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详见附件1)。报废部分补贴标准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调整。
(二)更新部分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废条件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21)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1.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___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___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___年。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对低速货车的报废标准,逐年报废。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___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2.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4.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的;
5.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要提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