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电八局深蓄项目计日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完善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作行为,降低工程成本,努力实现最佳经济效益,本项目 计日工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监理下发的计日工通知,第二种是自营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需要发生 计日工。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分包合同,帐,提出分析报告,每月提交一 份给生产经理和(或)项目经理。
4) 计日工单价:普工按套_元/小时,模板工、架子工、泥工、钢筋工、电工按20元/工时, 电焊工按
25元/工时(含税金),签证时间按小时或工日计算,每用工1个小时即只能签证1个小 时计I IX, 8小时为1个工H,依此类推。
、 计日工设备租赁
计日工设备租赁也可参照上述计日工人工的办法,但是各级人员审批数量每次/每部位仅限一 个台班之内。台时费用见设备租赁台时费用表(如表中没有,可参考深圳市市场时价)。由于施工 中柴油市场价格有波动,机械台时费用会有所变动。
、 临时工程(含房屋建筑及施工辅助工程)
工程前期临建项目(含施工辅助工程)原则上要求整体设计后按图施工、预算包干的原则,不 能设立开口合同、不能超过预算进行分包,特殊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定严格控制计日工的使用,但是 应单独进行成本核算。
、 其他
1) 计日工的使用必须按调用计日工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安排调工,要严格遵守本规定, 否则,经营管理部门不办理结算手续。
2) 为便于归集成本,《计日工申请调工单》和《计日工用工签证单》应详细填写,留有空白的 签证单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3) 除项目指定负责确认签量责任人外,任何人无权签字或者越权签字,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如果导致签证费用超过实际成本的,经核实,超过部分的50%由签证人承担。
4) 申请单超过3天未实施的项目须交回经营部,重新再办理申请单。签证单落实后超过7天用 工单位未上交经营部的视为放弃,经营部对签证单7天以后提供的不再办理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及 损失由用工单位和租赁单位自身承担。
5) 本管理办法作为各分包合同的附件,各分包队伍按此执行。
6) 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附件
1监理下发的计日工通知按监理规定的格式上报和计量
(含劳务分包)及零星工程计II工计量格式
1) 附录A5-01计H工申请调工单
2) 附录A5-02计日工用工签证单
3) 附录A5-03设备租赁申请调工单
4)附录A5-04设备租赁台时签证单
计日工申请调工单
编号:2012-
计划用工单位
工种
用工单位 负责人
计划用工时间
用工数量
申请人
用工部位
经营部
用工内容
经营管理部盖章:
生产经理
项目经理
备注:一式两联,经营确认用工数量后一联存用工单位,一联存经营备查。
附录A5-O2
计日工用工签证单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2012-
用工单位
工种
用工单位 负责人
实际用工时间
(工时)
用工数量
用工部位
用工内容
施工单位
现场施工员
施工管理部
生产经理
项目经理
备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用工单位存根,第二联交经营管理部办理结算、第三联由施工单位保存 以便在结算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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