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运营管理
一、航空运输运营管理的内容
二、航线管理
三、营业收费和航空运价管理
四、航空运力管理
五、航空安全管理
六、航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代理人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运营管理
一、航空运输运营管理的内容
航线管理;
营业收费和航空运价管理;
航空运力管理;
航空安全管理;
航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运营管理
二、航线管理
——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定期航班运输的航线,暂停、终止经营航线,应当报经民航总局批准。(包括国内航线和国际航线)
二、航线管理
1、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书面申请;
最迟在拟开航前60日向CAAC申请;
CAAC在收到申请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二、航线管理
国内航线的暂停、终止: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求暂停、终止经营国内航线,应当于60日前向向CAAC申请;
CAAC在收到申请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二、航线管理
2、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
书面申请;
CAAC在收到申请日起3个月内举行论证会;
CAAC在收到申请日起6个月内或论证会后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国际航线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买卖和交换。
二、航线管理
开航日期:
一般应在国际航线经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年内实施;
延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3个月内仍不能开航,相应的国际航线经营许可证失效。
二、航线管理
国际航线的暂停:
暂停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超过批准的暂停期限,相应国际航线经营许可证失效。
国际航线的终止:
在终止经营之日6个月前提出申请。
三、营业收费和航空运价管理
营业收费项目由CAAC确定;
国内航空运输运价:由CAAC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国际航空运输运价: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或协议;或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制定运价,报CAAC批准后执行。
四、航空运力管理
1、航空运力= 航空器业载能力*航班次数
2、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