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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意见》.doc

上传人:段敏的希望 2022/2/18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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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精品文章
《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引导、区街主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场运作、规范实施,建设“群众满意、市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责任。
(三)覆盖社区、便民利民。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形成10—15分钟生活圈,满足居民日常需要。
(四)标准规范、安全卫生。按照商务部要求的配建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规范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达到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交易公平、环境整洁、标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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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扶持政策
(一)安排专项资金。从市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的建设。
(二)对达到规范标准的市场予以扶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标准的新建和改造提升市场,给予一次性扶持。具体标准:20__平方米以上(含20__平方米)按不高于3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1200—20__平方米(含1200平方米)按不高于2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500—12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按不高于10万元给予扶持。上述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各自按50%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对相关收费予以减免。达到规范标准的正常经营的菜市场,业户公用水电部分(单独设表)按民用标准收费;菜市场摊位费、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2年内减半收取。规划期内新建的菜市场,在办理规划、建设施工许可证时,免收相应费用;对上缴市级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可全额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对菜市场建设用地收缴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经市政府批准,可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市场,全额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四)鼓励大型专业化龙头企业进社区开展连锁经营。凡1年内开办20个以上、单体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生鲜蔬菜连锁经营店的企业,从市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以每个连锁店1万元的奖励标准给予扶持。
五、建设与管理
(一)投资主体。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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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规划。菜市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居住人口现状进行配套完善,因地制宜,大、中、小相结合。新建居住小区菜市场按商务部有关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配套建设。现有居住小区内,占用规划确定的配套菜市场改作它用的,由所在区负责清理恢复市场功能;配建不足,确需新增设的,由所在区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安排合适地块或置换现有房屋用途,依照配建要求补建。
(三)市场建设。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并与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竣工验收。新建小区配建菜市场的竣工验收,要作为整个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由市建委负责在综合验收中落实,所在办事处参与。小区配建的菜市场,按商务部规定配建的面积无偿移交给街道办事处,超建的面积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成本有偿移交。对未按要求配建菜市场的住宅小区,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五)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原则,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大对菜市场的管理力度;菜市场应在建成后6个月内开业